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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岸爆炸案续审 警长供称陪同袍到明爱医院求诊听到男厕传爆炸声

8名男女涉及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继续审讯,法庭传召多名证人作供。 港铁罗湖站清洁女工表示,2020年2月2日下午工作期间,在车厢内发现一个内有玻璃瓶的黑色环保袋,转交给月台台长。港铁站务主任作供说,清洁女工告知在车厢发现失物,他接过一个50厘米乘40厘米的环保袋,袋内有装有灰色物质的玻璃瓶及另一个紫色环保袋,内有一个4吋乘4吋的黑色物体,表面有橙色电线包裹及有红色闪灯,于是报告控制室,并将环保袋交给路经的防暴警察。 作供的警署警长书面供词称,看见环保袋内有一个由保鲜纸包裹的物体,连接电线及一端有灯光闪烁,相信是爆炸品,于是指示疏散人群及设封锁线,其后听到封锁线外,传来爆炸声及有大量白烟冒出。 被告亦涉及同年1月底的明爱医院男厕爆炸案,作供的另一名警署警长表示,当日陪执勤时受伤的同袍到明爱医院求诊,期间听到男厕传出巨大爆炸声,于是安排疏散在场巿民,扑灭火种后,在厕格内发现装有电池和电线的玻璃瓶,马桶被炸烂一部分。 另一名作供的高级督察表示,他于同年3月8日傍晚曾带队到将军澳唐明街一带巡逻,发现砖头和汽油弹等物品,他的小队当晚共截查191人。当晚有巿民逗留在尚德停车场外一处自製祭坛悼念周梓乐,估计聚集人数逾500人。他又说,在尚德停车场楼梯间发现9个汽油弹,自製祭坛主要是用相片和字句贴在停车场外墙,地下有人放上花束和蜡烛。 一名警员于法庭的屏风后作供,供称于3月6日傍晚开始当值,负责监视一宗製造爆炸品案的涉案人士,包括本案首7名被告。 8名被告年龄由 23至37岁,分别报称无业、装修工人、金融从业员、程式工程师及文员等。 首7名被告被控「串谋犯对订明标的的爆炸的禁制罪」,涉嫌于2019至2020年期间串谋他人意图放置或引爆爆炸装置;另被控交替控罪、即串谋导致爆炸罪。次被告另被控「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」罪,第8被告则另被控「企图製造炸药」罪。其他人也在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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